支队党委委员个人履行主体责任清单
一、落实分管责任、加强工作指导
(一)定期研究分析分管、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1、5月9日参加支部党员大会暨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2、12月24日参加支部党员大会,开展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二)指导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研究制定加强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具体措施,完善制度,加强风险防控。
1、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抓好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组织大队党员干部和党员民警观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三)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相关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1、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严格落实从严治党的重大政治责任。
2、严抓自律促廉洁从政。大队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严格规范从政行为,积极主动上报个人有关事项,自觉置身于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法律监督之下。
二、加强日常监管
(一)落实谈话约谈等常态化监督制度,定期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谈话提醒或约谈。
1、5月9日参加支部党员大会暨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后与大队领导单独谈话,了解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推进与落实情况。
2、12月24日参加支部党员大会,开展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总结,对2020年度党风廉政教育建设的工作进行总结,对获得的成效和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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