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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场管理制度

时间:2024-12-18 16:36:53
剧场管理制度(全文共347字)

剧场由于其设备的复杂性、功能的多样性,为保证整个剧场灯光与音响设备的正常使用,特制定如下制度。

1.音乐剧场的操作使用采取定岗定人。

2.本单位使用音乐剧场,采取申请登记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如对外出租必须签订两个协议:租赁协议和消防协议。

3.总控制室除操作人员外,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不准私自乱调灯光与音响控制键及其他设施设备。

4.如要进行对光彩排,需提前半天进场,在正式演出前一个半小时内须停灯休整,以保证正常演出。

5.灯光操作人员对整个舞台的灯光使用与电源控制负总责,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对舞台灯光与电源进行操作。

6.活动举办方在使用剧场专用话筒、音频线与电源线盘时,必须由剧场工作人员操作。

7.总控制室内严禁吸烟,不准携带任何食品入内。

8.举办活动的单位与部门必须有专门指导老师在现场。

9.活动举办单位在活动结束之后要清扫剧场,以保持场地整洁。

以上制度敬请各活动举办方认真遵守。

《剧场管理制度(全文共347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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