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力度,推进我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更加注重深化标本兼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从工作实际出发,针对权力运行中的风险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通过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打造“权力监督、风险防控,阳光运行、廉洁高效”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权力行使方面的风险,要按照分权控权制衡和严格履行程序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权力结构,规范权力运行,创造依法办事、高效做事、廉洁干事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按照“全面开展、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使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上进一步确立“有岗就有责,有责就有权,有权就有风险,有风险就要防控”的意识,层层抓防控、全员查风险、全面促落实,全力保长效。要紧紧抓住“找、防、控”各个环节,查找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各类风险点,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重点抓好“一岗双责”的履行,积极寻找预防岗位廉政风险的途径,牢牢控制和及时化解岗位廉政风险,逐步建立起以岗位为点、以流程为线、以制度为面的防控长效机制和权利运行监控机制,坚定不移地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二、主要任务和方法步骤
(一)主要任务
1.核定权力清单
根据处室部院所工作职责,清理、明确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责和权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绘制每项业务工作流程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
2.排查廉政风险
采取自己查,同事帮,自下而上,内外结合的方式。通过岗位自查、综合评定、集体研究等形式,查找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建立廉政风险目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全校监督。
3.评估风险等级
在找准查深廉政风险的基础上,依据廉政风险点的多少和权力重要性、权力行使的频率、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等内容,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评定廉政风险点。针对不同的等级风险,防控力度和防控频率要有所侧重,高风险的防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落实;一般风险防控分管领导亲自抓,部门负责人具体落实;低风险的防控经办人和责任人具体落实。
(二)方法步骤
1.每年1-3月研究排查一次廉政风险点。排查廉政风险,要从干部个人、部门两个层面,围绕岗位、工作环节等容易产生腐败的薄弱环节,按照“对照岗位职责→梳理岗位职权→找准腐败风险→公示接受监督”的程序,采取自己找、部门查、领导提、群众帮、集体定的方法,全面、客观地查找、确定廉政风险点。排查过程中,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1)查找个人风险(责任人:部门负责人)
个人风险包括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外部环境风险三类。
思想道德风险。重点查找遵守党章党纪和工作纪律、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道德修养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内容。
岗位职责风险。重点查找在集体决策行为和执行议事规则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内容;可能引发懒政怠政、失职的风险内容;资金流量大、业务频率高、权力相对集中的重点岗位业务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内容。
外部环境风险。重点查找对树立良好作风和履行职责过程中可能造成影响的外部因素;因亲情请托等情节可能违反执业操守,导致管理行为结果不公正不公平的外部因素。
(2)查找部门风险(责任人:分管领导)
部门风险包括业务流程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外部环境风险。
业务流程风险。重点查找在业务工作流程的某一环节,或与之相衔接的业务流程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导致不作为或滥用职权的风险内容。
制度机制风险。重点查找由于缺乏明确的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时限标准等可能发生的风险内容;自主权较大,缺乏有效制衡和监督制约,可能造成行使权力失控的风险内容。
外部环境风险。重点查找在落实各项组织原则、政策,执行制度规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外部因素。
(3)查找单位风险(责任人:主要领导)
重点查找本单位在“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腐败风险点。
2.确定风险等级。依照党纪条规、行政法规、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腐败行为发生几率以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紧急程度等,由高到低确定一、二、三级腐败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一级风险。特别容易发生腐败的部门、岗位,发生腐败后造成较大的不良影响。
二级风险。比较容易发生腐败的部门、岗位,发生腐败后造成一般影响。
三级风险。可能会发生腐败风险的部门、岗位,发生腐败后,可能会造成较一般影响。
3.制定防控措施(4月)。在集体评查的基础上,针对具体风险,列出相对应的制度、防范措施以及需要完善的制度、措施,原则上“一级风险”防控主要领导亲自参与,分管领导具体落实; “二级风险”防控分管领导亲自参与,部门负责人具体落实; “三级风险”防控部门负责人亲自参与,经办人和责任人具体落实。
4.建立风险档案(5月)。各单位将排查到的风险分门别类,汇总造册,并填写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表,按单位、岗位(个人)廉政风险建立台账,形成廉政风险信息档案;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和制定的防范措施,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报送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备案。
5.完善互查机制(6月)。积极探索防控风险新举措,探索同级互查机制,尤其要加强对可能发生人为干预等环节的相互检查,防止腐败行为发生。
通过信访举报、案件检查、监督执纪、经济责任审计、干部考核、网络舆情等多种渠道,加强对岗位权力运行过程的再监督,及时发现管理中存在的漏洞、薄弱环节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格执行预警纠错机制,综合运用督导、提醒、纠错、诫勉谈话等有效形式,及时纠正和处置权力运行中的失误和偏差,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6.考核总结(12月)。以年度为周期,各部门(单位)要安排自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写出整改方案,于12月底交纪委办公室;纪委根据年度考核,评估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完善防范体系;及时督促调整风险点、防控措施,纠正存在问题,进行跟踪督导。
三、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按照《方案》要求,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主责,强力推进,确保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责任人。
2.突出重点。突出审批决策等重点环节,人、财、物等管理重点岗位,以重点带全面,以关键促整体,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向纵深发展。
3.完善机制。定期分析部门(单位)廉政风险点,对风险点等级实行动态管理,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与制度建设的良性互动,实现风险防控制度化、系统化、标准化、常态化管理。
4.稳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是一项长期工作,要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做到长远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相结合,整体推进和重点排查相结合,逐步形成廉政风险防控的有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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