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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总务处财产管理评估方案

时间:2024-09-20 22:16:54
中学总务处财产管理评估方案(全文共1018字)

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顺利进行,保管和使用好各项学习和生活设施,学校特制定以下各项财产管理制度。

一、劳动(20分)

1、班级劳动由总务处统一安排。劳动要按时完成,保证劳动质量和效果。

2、不服从学校劳动安排,每次扣5分,没有及时完成劳动任务,每次扣2分,没有保证劳动质量和效果,每次扣2分。

二、平时抽查(30分)

1、教室、公寓电灯未按规定关灯,每盏扣1元,扣1分。

2、教室、公寓电风扇未按规定关闭每台扣2元,扣2分。

3、教室、公寓门窗未按规定关闭每扇扣2元,扣2分。

4、公寓内水龙头未按规定及时关闭每次扣5元,扣2分。

5、食堂学生就餐区餐桌和地面卫生没有打扫,每次扣2分,打扫不干净,每次扣1分。

三、扶贫和寄宿生贫困补助(10分)

1、上级指定的扶贫任务要坚决完成。

2、保证建档立卡、单亲贫困、残疾、低保四类学生要得到寄宿生贫困补助。

3、要按照上级要求进行认定,不能违规操作。

凡出现一起违反上级关于扶贫和寄宿生贫困补助发放精神的事件,扣10分。

四、每学期学校进行一次财产大检查(40分)

1、每学期期末财产检查,班级财产数目如与总务处登记数目有出入(多与少),按遗失或超出的数目予以处罚。(班内桌凳与总务处记录数字不相符,多出或丢失每张扣除80元,凳子每个20元。)

2、凡损坏班级负责管理之外公物的照价赔偿,并纳入班级管理评估之内。学校公共财产赔偿实行“无意损坏视情况酌情处理,有意破坏加倍赔偿”的原则, 具体标准如下: 1、打碎玻璃一块,木质窗玻璃赔偿 5—15 元;铝合金窗玻璃 50—100 元。 2、损坏路灯一盏,照价赔偿(或加罚30%)。 3、攀折树木、花卉,赔偿 10—50 元。 4、污损、涂写、刻画墙壁,赔偿 10—50 元。5、水龙头10—20元。6、损坏楼梯及旗杆处不锈钢护栏,赔偿按 100 元/米•根计算。7、损坏门窗、黑板、瓷砖及其它公物,视损坏程度照价赔偿。

3、财产检查的分数,以各班损坏财产分数以2元/分折合扣分。

五、学期末班级评估分数,以100分为满分。以上四项得分相加,即得出本学期各班得分。根据各班得分多少排名,并将评比结果纳入班级评估总分(本年级财产得分最少的班级,评优、评先、外出考察学习一票否决)。

附:班级财产赔偿明细表

1、此表为学校部分财产赔偿明细表,未涉及到的财产视财产损坏情况另定

2、其他处玻璃按损失面积及安装难易程度另定。

3、学生桌椅按损坏情况另定。

4、如属故意或未按学校规定去做而损坏学校财产,视财产损坏情节加2-5倍。

学校财产赔偿明细表

序号

名称

价值

序号

名称

价值

1

教室门

维修价

22

班牌

20元

2

寝室室门

维修价

23

班训框

5元

3

卫生间门

维修价

24

行为规范框

30元

4

门炉匙、搭环

5元

25

铁床钢管

30元

5

挂锁

5元

26

铁床横档

10元

6

拉手

5元

27

遮光窗帘

100元

7

木窗门

20元

28

普通窗帘

85元

8

风钩

1元

29

木床断榫

20元

9

窗门插锁

2元

30

木床横档

8元

10

木窗玻璃

5元

31

床板

10元

11

窗栏钢筋

15元

32

电风扇

100元

12

墙上挖洞

20元

33

调整器

10元

13

桌子脚

8元

34

日光灯

10元

14

桌子面板

20元

35

拉线开关

5元

15

桌子底板

10元

36

插座

10元

16

桌子横档

5元

37

铁锹

15元

17

桌子围板

5元

38

小塑料桶

5元

18

凳子面板

10元

39

大塑料桶

10元

19

凳子脚

5元

40

三角板等教学用具

30元

20

凳子横档

3元

41

公寓毛巾架

20元

21

国旗镜框

50元

42

疏通下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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