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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

时间:2024-09-20 22:01:40
关于土地承包合同范文锦集六篇(全文共5241字)

关于土地承包合同范文锦集六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承包合同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土地承包合同 篇1

甲方:(转出方)朝阳村六组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转入方) 胡家庙村一组杨明军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信用、合作双盈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甲方把桃儿山林场流转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协议:

一、流转范围:大沟堰塘以上所有林地(面积1500亩)。

二、流转年限:同林场产权年限( 70年 )。

三、流转方式:

1、甲方明确手续,确证本次流转林权符合国家关于材林、经济林或薪炭林要求。

2、乙方依法享有采伐利用权,林中林木资源的采集利用权、补偿权及其他开发利用权和品种权。

3、场内种植及维修(修路、修房等)由乙方自由安排。

4、进场道路土地由甲方提供(乙方不承担土地赔偿费用)。

5、甲方负责完善上述林地中村民集体流转转让合法手续(以获得权属村委会或村民大会决议为准)。

6、协议生效后,林场内所有苗木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协助乙方明确宗地范围,树立宗地标志并组织勘验。林场以前合同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作废。

四、流转条件:

1、乙方为甲方修泥结碎石路约1.5公里,路宽4米。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更不得向甲方提任何要求。

2、获得政府道路项目资金后,乙方无条件硬化为甲方修泥结碎石路1.5千米为水泥路,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调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朝阳村村民委员会一份、顾县镇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协议年限70年到期时失效。

监证机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2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乡(镇) 村 组 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地块名称 坐落(四至) 地块数(块) 面积(亩) 质量等级 (肥力水平)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转让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转让价格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 元/亩。合计总金额为 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 。(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实物方式支付转让金,实物为。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 。(为年 )

五、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 。(双方须提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发包方、双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鉴证。

鉴证人: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转让认可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终止甲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转让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甲方应协助乙方依据合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办理有关手续。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8、其他约定: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转让承包经营权土地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鉴证、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村乡镇:(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乙方通过 土地承包 方式取得甲方农村耕地700亩 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以兹共同遵守,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以南、以东、以西毗邻的 农村耕地700亩 发包给乙方使用。

其四至为:

东至:现 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十年不变,即从20xx年03月25日起至20xx年03月25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 农村耕地700亩 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元整、(小写)280000元整,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承包 农村耕地700亩 后应积极治理,在耕地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粘土、沙石等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 农村耕地700亩 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 农村耕地700亩 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 农村耕地700亩 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 农村耕地700亩 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 农村耕地700亩 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 农村耕地700亩 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伍万 元整、退还乙方承包农村耕地700亩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当地法院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 五家渠市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20xx年3月25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承包方(以简称乙方):

电话: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章 承包的土地、期限和承包金

第二条 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地块位于*****,面积***亩。附图需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三条 乙方依据本合同承包的土地,其地下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承包范围内。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承包使用年限为30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五条 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承包金,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年每亩元,每年共计承包金元人民币。

第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乙方需于*年*月 日前以现金形式向甲方缴付*年全年的承包金元,自*年开始于当年的*月*日前支付当年的全部土地承包金。

第三章 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承包方的权利

第七条 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经营和处置产品。

第八条 乙方有自主的用人权,但在同等条件下甲方的村民享有优先录用权。

第九条 乙方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第十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节 承包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 乙方必须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不得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挖坑、挖塘、采矿等活动。

第十二条 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第十三条 乙方必须按期如数缴纳承包金。

第十四条 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包括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

第十五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包该土地。

第十六条 乙方使用土地进行的一切活动都必须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得利用土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七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发包方的权利

第十八条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第十九条 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第二十条 甲方有权按时如数向乙方收取承包金。

第二十一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节 发包方的义务

第二十二条 甲方要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二十三条 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十四条 甲方有义务协调甲方村民与乙方之间产生的矛盾,如因甲方村民的'过错给乙方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甲方负责赔偿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二十五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六条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七条 单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对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八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严重影响到了一方的权益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九条 由于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缴、逾期缴纳承包金,或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侵犯集体财产的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到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条 因国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合同自动解除。

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满后,乙方返还的土地不得降低原有的种植能力。

第三十二条 承包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乙方不能按期缴纳承包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5%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第三十五条 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返还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应赔偿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10%的违约金。

第三十六条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

第三十七条 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四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报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备案一份。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理人: 住址:

电话: 电话:

土地承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村委会补偿发包的十亩承包田转包给乙方( )耕种。双方达成以下承包约定:

一、甲方承包田位于三人班村七组屯东大堤北侧裴德里河南岸,田军承包田西侧。

二、承包期20xx年1月10日至20xx年12月止(按国家规定二轮承包期止),承包价格约定:可以一年一定或三至五年综合定价,每年按本组农户土地承包中等价来约定。20xx年至20xx年三年每年按5000元交给甲方承包费款。交款时间在每年1月至3月份。

三、承包期内,如国家集体对该承包地收缴各项税费,都乙方负责上缴。国家集体给予的一切补助优惠也都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争要。

四、由于甲方承包田是村集体后补偿的发包地,地质条件差,属堤外开荒地。甲方向乙方保证提供稳定的耕地,如承包期内出现该耕地争议,人为破坏对承包田喷施灭绝农药和堤外泄洪、涨水淹地等造成乙方投资收益受到损失甲方承诺乙方,在下年承包期内,免收一年承包费来抵顶给乙方上年所造成的损失。若产生争议甲负责与有关部门沟通,乙方协助配合。

五、双方合同签订后共同遵守,若一方反悔,赔偿另一方人民币叁万元整,作为合同违约金。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乙 方:

见证人:

年 月 日签订

土地承包合同 篇6

发包方:甲:

承包方:乙: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自己四十八顷村的 亩土地承包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承包费为每年 元人民币。交付方式为:乙方一次性交付甲方 年承包费,合计人民币 元。

第四条:甲方保证发包土地使用权的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本宗土地的周边四邻可能出现的有关事宜。合同到期后,乙方要保证甲方土地的完整。

第五条:乙方承包本宗土地必须合法经营。

第六条: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否则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在承包期限内,若遇国家政策变化,甲方应退还乙方相应期限的承包费。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乙方在承包期内,对土地布局进行改动要经甲方同意。

第九条:本合同满后,甲方若继续对外承包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或承租权。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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