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国集中力量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通知精神,按照省、市政府x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以全国的“安全生产年”为主线。按照***县《关于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就***县经贸委系统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
我委根据县安委会的统一部署,会同县供电公司,就如何开展对全县电力行业进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以徐成义为组长,李耀山、董如春为副组长,经贸委、供电公司安全部门为成员的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两部门多次召开协调会,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参会。研究部署全县电力行业如何“打非”工作,并参加了多次安全生产检查,强调了本次工作的重点。以”全国安全生产年”为主线,以打击非煤矿山、民用爆炸物品、电力行业为重点,以降低各类安全事故总量为目标,切实开展“打非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强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速建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推动政府部门、企业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为全县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
二、突出重点、全面检查
根据国务院、省、市、县文件精神,按照全县电力行业的特点,抽调专业技术人员,主管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靠前指挥,组织相应的协调机构,确定专人负责,以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打非”工作的开展,对全县电力行业进行拉网式的排查。从五月份开始就明确提出要求,要针对夏季天气多变的势头在各个环节要充分做好防范工作。尤其是户外的供电线路要做好重点检查,随时防范强对流天气的发生。在这次打击非法违法安全生产行动中,共查处安全生产隐患138条,都做到了有效时改和治理,没有重大事故发生和重大安全隐患存在。为了进一步落实县政府关于取缔非法采沙的有关指示精神,我们在接到关于池河流域有两户私自启甩变压器用户进行非法采沙的线索后,县供电公司立即组织营销稽查大队、电力警务室、池河镇政府前往了解情况,在现场牾到了两户业主进行了谈话,两户业主均承认电是私接启用的。根据有关规定,稽查人员对私自启用变压器的两户进行了现场停电,并对违反供电营业规则私自启用变压器的当事人进行了处理,有效的遏制了非法违法事故的发生。
在今年的6月4日下午5时许,由于强对流天气的突发给我县的工农业生产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特别是电力行业,户外的一些高压线路和电线杆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折断,最为严重的是县东。由于提前做好应急防范,造成损失比预计的要好的多。经过全县电力行业的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了供电,没有给全县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的生产生活造成太大的影响,得到了县委县政府领导表扬,受到了全县人民的一致好评。
三、下步工作要求
安全生产工作是长期而艰巨的,虽然全县电力行业目前的安全生产形势比较平稳,没有发生较大安全事故,但安全生产的形势依然是严峻的。我们要始终坚持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职工是企业的“主力军和生命力”要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安全生产管理,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这一主题,开展对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和依靠电力行业的全体员工全面细致的查找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积极主动的参加隐患排查整治,我们就能确保全县人民的正常用电,确保全县工农业生产的正常运转,只有我们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就能把安全生产抓出成效,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创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第二篇:关于集中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桂花乡人民政府
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
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
县安委:
我乡自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以来,严格按照县“打非治违”的精神和乡“打非治违”的实施方案和要求进行,对乡内的各企业开展认真细致的排查,对违规违章行为给予处理和纠正,对涉及非法生产的企业给予关闭和停产处理。现将我乡的“打非治违”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严厉打击我乡当前安全生产领域中非法违法行为,加强政府监管执法力度,桂花乡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乡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安委办牵头,乡综治办、文广站、派出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本辖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按照乡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于2014年6月份以来,由分管领导牵头、乡安委办具体实施,组织辖区非煤矿山企业、建筑施工单位、烟花爆竹等15家单位,充分利用广播,张贴标语等形式,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加强舆论和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举报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 1
行为,迅速予以核实查处。
三、职责明确,严格责任
此次“打非行动”,按照“属地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进行,乡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指导,督促相关行业和领域的专项行动,领导组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负责具体工作,乡安委办负责综合协调和调度工作。为确保此次打非专项行动工作不流于形式,对那些工作不认真,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部门和人员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从重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具体措施,工作成果
1、非煤矿山:认真贯彻实施省、市、县文件要求,不断加强辖区1家非煤矿山企业的监察管理力度,有效杜绝矿山企业超层、越界开采和非法违法建设,关闭1家露天采沙场。大力推进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加强软件、硬件建设,提高企业本质安全。
2、建设领域:开展以打击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违法建筑行为,严厉打击和取缔“黑工地”为重点,深入辖区各建设项目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通过排查登记建筑企业5家、道路施工单位4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要求各建筑施工企业要进行自查自纠,不断加强员工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把安全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3、危化物品、烟花爆竹:进一步检查重点和工作要求,通
过对辖区8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1家危化品经营单位的检查,共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6份,排查安全隐患6个,立即整改4个,限期整改2个。
4、切实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要组织公安派出所、乡安办、乡公路站、乡农机站、乡综治办、各村(场)道路交通协管员,联合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整治重点内容包括:对无(假,套)牌,无(假)证,挪用号牌及报废、拼装、 ……此处隐藏2071个字……为进行了查处。
打击“事故瞒报”。
在事故查处过程中,洛泽河流域发电有限公司庙林电站,连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在“4·04”高空坠落事故发生后不是立即报告该事故,而是采用集体事故瞒报,时间长达1天;事故发生后,据举报,经查实,最终对该瞒报事故进行了严肃的查处,对该企业处以100万元的罚款,相关责任人受到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五、下步工作。
1.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关闭非法生产经营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理清思(请关注wwW.)路,改进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进一步落实责任,克服疲劳和厌战情绪,坚持打好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持久战”,严格排查,从严监管,发现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一处,坚决查
处打击一处。
3.用好法律上的处罚依据,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从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非法违法生产事故的发生。
4.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形成长效机制,做到行动迅速、打击有力,从源头打击控制非法违法行为的现象。
5.壮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使之为推进全县安全形势稳定好转的骨干力量。
第五篇:2014年宝应县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总结2014年宝应县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
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将我县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是召开会议、全面动员。年初,县安委会将“打非”专项行动作为一项年度中心工作在全县安全生产大会上进行了部署。5月份接到市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扬安字[2014]11号)后,我县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下发了《宝应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宝安发[2014]8号),并迅速召开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会议,对全县安全生产打非专项行动进行了专题部署,会议传达贯彻学习了有关文件,副县长顾长荣作了重要讲话。会议认真分析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危害性和存在的原因,对打非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将打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
二是成立组织、建立网络。为切实加强全县“打非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成效,县政府成立“打非专项行动”领导组,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分管主任、县安监局长任副组长,县公安局、县经信委、县安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地方海事处、县工商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对全县“打非专项行动”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研究解 1
决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打非专项行动”,明确了“打非专项行动”目标、要求、方式等,使全县在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过程中有条不紊地进行。
三是明确责任、各司其职。接到市安委会《通知》后,我县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下发了《宝应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宝安发
[2014]8号),对各单位的职责进行了明确。按照“属地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县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开展相关行业和领域的专项行动坚持统一调度,分头落实,形成合力。
四是突出重点、有机结合。此次打非专项行动,我县在明确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船舶修造、冶金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的同时,坚持做好“三个结合”:一是与正常监管相结合,将打非纳入安全监管重要内容;二是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通过安全隐患排查,来发现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从而进行严厉打击;三是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以专项整治为抓手,突出打击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三非”行为。依法取缔危险化学品生产加工点1家,非法经营单位1家,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经营户6家,依法处理违法经营烟花爆竹店5家,非法违法建设6家。
五是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自“打非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县各部门按照职责牵头开展了8次联合执法行动。5月份县安监局与建工部门对建筑行业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处
理6起非法、违法建设行为。6月份,由经贸委牵头,安监、质监、机电、消防大队5个部门对我县4个船舶修造企业开展联合执法行动。6月份,安监、公安部门和射阳湖政府联合取缔了一居民房屋内的烟花爆竹非法存储点。7月份由安监部门牵头,公安、工商、交通、安宜镇政府联合取缔一甲醇燃料非法生产加工点。5-7月份由安监部门牵头,各镇(区)对全县危险化学品领域开展重点执法检查,有力打击了危化品领域非法建设、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我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得到有效地控制,安全生产秩序得到进一步好转。
二、存在主要问题
1、个别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对“三违”行为管理不力,日常安全管理资料不完善、不健全。
2、少数镇区和部门打非措施乏力。一些镇区和部门对打非治违工作认识不到位,措施不硬,打击不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观念还不是很明显致使个别行业和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现象难以得到彻底根治。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1、进一步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全县各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秩序,预防生产事故。加强对行业主管部门的督促指导,促进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加大得到加强。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监督。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舆论工具和多种宣传方式,将“打非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抓牢抓实,营造和保持有利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社会舆论氛围,使“打非专项行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深入人心。
3、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开展“回头看”。继续保持依法打击的高压态势,巩固发展专项行动的成果。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工作“回头看”,对正在整改的单位和安全隐患,进行跟踪督办,对己关闭或采取强制措施的企业,加强监控,确保不反弹。对事故多发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难点问题,进行重点执法或组织联合执法,坚决遏制事故。
4、进一步深化“打非专项行动”,建立长效机制。把专项行动中的有效措施、得力方法等,认真总结,切实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健全完善协同联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把依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不断巩固打非治违成果。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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