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安全生产月”检查工作总结
长安市场监督管理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区政府、县政府、县局的工作布置及本所的工作安排,针对辖区特点及现状,长安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安全生产月”检查工作,确保人民过上安全、祥和的生活,维护辖区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现就开展“安全生产月”检查工作小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管理责任。
全所干部从实践“十九大”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检查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确保人民过上安全、祥和的生活。
二、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检查工作。
(一)加强对木材加工厂、集贸市场、超市、烟花爆竹经营户、液化气经营户等场所,“三合一”场所的安全监管力度。
(二)加强开展“安全生产月”检查工作。对辖区内所有木材加工厂、集贸市场、超市、烟花爆竹经营户、液化气经营户等人员密集经营场所,“三合一”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我所在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检查工作中未有立案。全所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 执法车辆6架/次,检查了木材加工厂8户次,集贸市场4个次,超市6户次、烟花爆竹经营户8户次、液化气经营户12户次,“三合一”场所10户次,检查电梯4台次,立案一起未按规定开展电梯保养的电梯案,其他未发现异常情况。
长安市场监督管理所
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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