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解决我镇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反映强烈的安居房何时建成入住诉求,结合《龙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要求,近日本人深入项目一线、走村入户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搬迁进展及成效
自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以来,里仁镇党委、政府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头号工程”,主动作为,协力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目前,全镇2015年、2017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3个、搬迁32户104人。2018年正桂老屋下、圳背圩上安置点主体工程已竣工正在装修。总的来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让贫困户搬出了新生活、搬出了新气象、搬出了新天地。
(一)改善了群众生产居住环境。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将深山区、石山区等地方的贫困群众搬迁到旅游景区、产业园区周边及中心城镇等,彻底改变了群众住房难、用电难、饮水难、出行难等问题,幸福指数得到提升。
(二)改变了群众生产生活状态。从调研中看到,凡是搬出来的群众基本改变了原来的生活方式和精神状态,没有搬迁的农户,房前屋后“脏乱差”现象严重,特别是室内环境卫生较差,搬迁后的群众家里基本都收拾得干干净净。
(三)拓宽了群众增收致富渠道。大部分搬迁群众原来都是务农,入不敷出,搬到新的安置点以后,因交通便利、离城镇近、信息渠道广、就业选择多,不再依赖原有土地过“靠天吃饭”的日子,而是依托居住地附近的城镇、农业园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通过畜禽养殖、劳务输出、商贸流通、发展第三产业等多种渠道,极大地拓宽了增收门路。
(四)促进了原住地规模化种植。搬迁户原居住地生存环境相对较差,耕作方式落后,生产效益较低。群众搬出后,一些群众将土地流转到种植大户,既保护和恢复了生态,又提高了生产效益。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调研情况看,2018年安置点虽然想了些办法加快推进,但没有入住仍然是最主要的问题,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县级招投标方式有瑕疵。施工单项合同预算30万以上400万人民币以下政府性投资项目公开摇号确定中标单位,程序太繁琐。中标单位普遍不熟悉情况,不愿意进场施工,有意向的本地工匠又没有资格承接,施工工期长。
(二)管线搬迁难度大。圳背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路网需搬迁多部门管线。多次协调供电、电信等部门,没有计划,按市场价要价太高,上级又未有配套资金,导致搬迁难。
(三)施工管理还要加强。在个别访谈时发现,乡村干部较为缺乏工程管理知识,遇到问题提不出具体解决办法,有畏难情绪。也存在少数干部主动深入基层不够、了解民情民意不够,作风不实现象。
三、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建议
(一)创新招投标管理规定。针对县级招投标方式“施工单项合同预算30万以上400万人民币以下政府性投资项目公开摇号确定中标单位”,建议采取比选简易方式,这种方法是法定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有益补充。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因地施策,明确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在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其总投资额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凡达到一定条件中的一种即可进行比选。另外,针对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依法开展两次招标失败后,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同意不再进行公开招标的,可通过比选确定承包人。
(二)加强调度,形成合力。针对管线搬迁难度大问题,建议县级层面在报批乡镇实施易地扶贫安置点项目资金的同时,健全相关配套资金,专款专用,用于解决在实施异地扶贫项目中遇到的突发状况;另外,针对在实施过程中乡镇遇到的不同问题,县级每月统一召集相关部门进行调度,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解决乡镇一级因职能不足而鞭长莫及的困难;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突出重点难点,建立行业管理部门抽查、社会监督巡查、工程项目之间互查三个层面的检查机制,定期通报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对施工区域有关矛盾加强跟踪协调、化解。
(三)各司其职,强化项目管理基础。(1)乡镇项目办及村委会高度重视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如加强工程设计阶段管理、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工程监理管理等;(2)监理加强在建工程的过程监控,如加强合同管理、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加强工程质量控制和建材检测等;(3)验收人员严把已完工工程验收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时对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组织验收,做到职责分明。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直至工程符合验收条件为止;(4)建议由县相关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乡镇工程建设的招投标、监理、验收、检测等关键环节进行检查,加强对工程建设关键环节的监督,以查促管,进一步规范乡镇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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