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基层统计数据造假呈现三个特点亟待重视》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5.8亿元的产值上报为44亿元,1.1亿元的主营业务收入上报为7.8亿元;停产的、未投产的、被兼并的,甚至连地址都找不到的企业,还在上报“产值”;一些部门分解任务,伪造资料,“指导”企业上报虚假数据……(新华网2月14日)。归纳起来,笔者觉得基层统计数据造假呈现出三个特点:
一、 领导授意,源头造假。一是“数字出官”的扭曲政侯卫东官场笔记
绩观作祟。在“长官意志”下,相关部门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新华网2月15日报道,沿海一位民营企业家向记者讲述说,他在某县投资建了一个厂,这个县的县委书记逼着他们虚报产值,本来是2亿元的产值,非要报8亿元,后来税务、经信等部门还来查收费偷税、节能减排任务是否完成,虚报了几次后企业实在受不了。后来这位县委书记调走了,县长当了县委书记后又要求他们以3倍的产值来虚报,还说“现在是关键时刻,请帮帮忙!”二是“GDP排名”考核造假观作怪。在GDP排名考核的现实下,个别地方的官员开始使用“考核造假观”,为了顺利通过考核,在统计数字上“做文章”,造成统计水分很多,甚至公然造假。一位县领导谈到,别的县虚报,自己县如果实报,数字就会很难看,上级会责怪,干部群众会议论,还要失去评优、评先资格。
二、 下派指标,弄虚作假。一是“上级任务”下派指标。二号首长
在少数地方有的上级领导会围绕投资总额、工业增加值等核心指标确定任务,必须完成。少数地方统计、国税等部门为完成“任务”,提前设定数据规模,向企业下派数据指标。《半月谈》2016年第9期《斩断基层统计数据造假之手》中写道:2014年至2015年2月,河南省一地方虚报联网直报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百亿元。该地统计局工业科存在向企业下达数据指标,修改乡镇上报的统计数据的情况。二是“借尸还魂”弄虚作假。《京华时报》2015年2月15日报道,衡山县在核查40家联网直报工业企业中,有6家在2013年前已经停产或未投产或被收购的企业仍然在报数。51家非联网直报单位中,在普查登记地址找不到的有13家,2013年以前已停产的有13家,重复上报的有1家。核查的天心区城南路街道187家非联网直报单位中,有87家普查登记地址无法找到;666户个体户中,有294户实际不存在。
三、威逼利诱,合谋造假。一是“优惠政策”要挟。一些地方以取消优惠政策等“要挟”企业配合造假,甚至要求统计人员按照授意的数据上报营业收入,如果企业不肯,就到企业做劝说工作,甚至“威逼利诱”,称如果企业不配合,当地政府就取消给予该企业的优惠政策。二是“拍拍脑袋”套数。对于少数新兴行业,由于统计制度还没有建立,个别基层反映,当领导要数据时,一些基层的统计人员只有根据概念去“套数”,拍拍脑袋去“想数”。而统计部门往往是企业报多少就统计多少,对上报数据只是进行简单的“匹配性”判断,如果相关数据明显存在漏洞,就打回去要求重新上报,而不会去做更深入、更准确的调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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